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全球信息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击着人类社会的各个层面,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海量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应用发展正在推动各行各业的转型升级、变革创新乃至全面颠覆,这既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加速了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尤其在感染病例实时监测、病毒传播路径追踪、防疫动态信息发布、社区居民调查等方面展示了其独特的资源和价值。这使得人们越来越关注如何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利用数据技术收集、存储、分析和共享数据等问题。
如今,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深入渗透和广泛应用,已经使其从辅助性工具转变为决定性要素。技术治理在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风险感知灵敏度和预警预防精确度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塑造出数据控制型的社会结构和行政管控的治理模式。
![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伦理构建](https://yunkanjia.com/uploads/images/464d8c60c2e74ece8c35f6a8f419f254.jpg)
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伦理构建
然而,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不仅涉及到科学性、技术性、高效性等“工具理性”方面,还关系到公众权利、社会价值和伦理道德等“价值理性”方面。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因为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数字技术在提升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伦理问题,尤其是在缺乏科学、完整的数据使用与共享规则体系下,可能引发诸如数字技术滥用中的权力失控、数字化服务中的权利失衡、数字技术依赖中的“盲目症”、数据隐私泄露中的“污名化”等伦理失范问题。
因此,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数字伦理建设势在必行。鉴于数据技术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治理效能方面的有效性,尤其是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作用,我们需要更加彰显其正面效应,进一步从技术端、使用端和服务端协同发力,积极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并在转型中更加注重伦理建设,防患于未然。
具体而言,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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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的技术端,优化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匿名处理是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有效手段。在当前隐私保护技术端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加强数据隐私保护的技术研究。例如,将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利用其分布式存储能力和不可篡改的特性,保障数据的完整和真实,打造高效、安全、透明的数据共享环境。此外,我们还要加大研发公共卫生数据重复利用的安全技术,对敏感个人信息采取更高保密性方式编码,采用加密、校验、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阻止未获授权的客户端扫码访问公共信息,确保个人数据不被随意滥用,同时又能够及时高效地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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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的使用端,增强数据使用透明度。首先,我们要保障个体数据采集的知情同意权,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告知享受数字化公共卫生服务中可能会被提取使用的用户信息,全面公开数据处理过程、使用范围及数据用途,并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个体充分了解个人信息被利用的范围、方式和后果。其次,我们需要明确公共数据使用的合法边界,效仿发达国家出台医疗电子交换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中医疗数据隐私与安全保护的规范与指南,为保障数据安全和居民隐私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我们要建立公共数据滥用的问责机制,对问责机制的启动、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事后严格问责倒逼行政主体在智能应急管理中主动控制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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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的服务端,实现数据权利均衡化。首先,我们要强化公共卫生数字化转型的权利理念,使民众充分了解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用场景及涉及的权利内容,强化其具备维护权利、申请救济的意识。其次,我们要畅通公共卫生数字化转型的行政救济渠道,允许民众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式对隐私数据公开提出质询,保证民众可以通过常态化救济渠道实现对合法权利的维护。我们要破除公共卫生数字化转型的“数据鸿沟”,以人文关怀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保障,向其提供更多便捷化的数字技术和服务,使老年人也能平等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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