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文件夹里发现一个没有名字的文件夹点开发现里面有这个文件夹里一模一样的所有文件遂以为是复件,结果一删除整个文件夹都没了,在回收站准备恢复的时候却显示“指定的文件名无效或太长 请指定另一文件名”而无法还原
您好,欢迎询问本站感谢您的反馈,您遇到的问题是在将文件夹删除后触发了路径名太长导致无法移动的问题。由于回收站本身是一个39个字符的文件夹,如果您的文件夹路径超过260个字符的话,就会导致这个问题。请问您的电脑是否是专业版的系统?如果是的话,您可以试试组策略的方式解除这个限制。点按windows r,输入GPEDIT.msc,依次打开计算机配置-管理模板-系统-文件系统,在右边找到启用win32长路径,点按已启用,然后点按确定后,重启您的电脑。重启电脑后查看是否能将文件移动出来。如果不行的话,很遗憾,系统内没有办法帮您恢复这些文件,此时是无法进行操作的,您可以找数据恢复公司协助您扫描您的硬盘,将这些数据移动到其他位置。非常重视每一位用户所遇到的问题,我已经通过反馈中心提交您的问题,开发团队会定期查看提交的反馈。这里是反馈链接:使用“反馈中心”应用向Microsoft发送反馈,您也可以分享给朋友以及家人,更多的投票能让开发团队更快的